《榆林学院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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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设立16个校级科研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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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榆林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》【榆林学院发〔201630号】文件精神,按照个人申报、院系推荐、专家评审的流程,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通过论证,经2016129日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设立校级科研机构16个。其中人文社科类8个,包括榆林学院区域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、榆林学院陕北历史文化遗产研究所、榆林学院陕北旅游研究所、榆林学院民间美术研究所等。自然科学类8个,包括榆林学院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中心、榆林学院现代设计与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、榆林学院智慧农业技术研究中心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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